插隊的恩典
這段經文可說是「被恩典插隊」的經文。耶穌要我們看見,恩典不是照「流程」進行,而是在人的混亂、羞恥和絕望當中,耶穌要賜下恩典。
馬太在這段經文當中,寫出自己是「稅吏」。當時這樣的職業是猶太人所唾棄的。
但是,當某一天耶穌從稅關經過,對馬太說:「來跟從我!」他沒有推辭,馬上成為耶穌的門徒。馬太會這樣果決,可能是:耶穌「看見」馬太,「看見」原文的意思是注意看、仔細地看。
這對於馬太而言,一定是全新的感受。耶穌看他,不是輕視的眼光,而是讓馬太看見自己的罪、貪婪、孤單…許多最黑暗的部分被揭露出來。「看見」,肯定讓馬太印象深刻,因為他在馬太福
音裡共使用六十多次的「看見」「看阿」。
馬太的人生早就被定型了,但耶穌經過他,說「來跟從我!」耶穌沒有先檢視其道德好壞。這就是福音顛覆人心的地方。人通常會認為,必須將惡全部改善,上帝才會接納;但耶穌卻不是
如此,他先親近人,然後才改變人。
耶穌所帶來的福音,不同於法利賽人死守律法。法利賽人「看見」耶穌竟然去馬太家吃飯,他們的眼中,盡是對人的厭惡;卻看不見自己活在比稅吏還要窄小的框架當中。
耶穌來,就是要打破這些限制,「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;有病的人才用得著。」實際上耶穌所謂「有病的」是指法利賽人,他們限縮於律法限制,卻忘記上帝設立律法的精神。然而耶穌的恩典就是要破除這些定型,因為耶穌所見的你,不是「你以前是誰」;而是,我們是否願意跟隨?
第二段經文的主角是管會堂的主管,他求耶穌:「我女兒剛死了,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,她就會活過來。」然而,在路上,卻突然出現另一位婦女,就是血漏12年的婦女。她染病12年以
來,無法有正常的社交,因為凡是被她觸摸到的都算為不潔淨。
然而,恩典在此時插隊了。這個婦女不像會堂主管,公開求耶穌,她心想:「我只要摸他的衣裳,就會痊癒。」她渴望得到醫治,她也將信心化為行動,伸手去摸耶穌的衣服!
照事情發生順序,耶穌應先去解決會堂主管的問題,但耶穌停下來了。耶穌轉身,「看見」她,說:「女兒,放心!你的信救了你。」第一段故事當中耶穌看見馬太,第二段故事裡耶穌看
見血漏的婦人。在人眼中不起眼的人,耶穌都看見了。
我們領受的恩典,就是那樣奇妙!在耶穌面前,我們無須照社會地位排隊,也不用抽號碼牌,恩典就是白白賜下。耶穌打斷的,不只是行程;而是人心中「誰比較有資格能得到恩典」的想法。
耶穌稱她為「女兒」,表達出對她的接納和疼惜,並恢復她上帝兒女寶貴、尊嚴的身分。並且,這個稱謂也和管會堂的「女兒」成了對照:一個是生病12年的婦女,一個是12歲的女孩;一個是被社會放棄,一個是被父親珍愛。即便如此,在上帝眼中,她們都是同樣地寶貴。
這兩位女性的經歷帶給我們甚麼啟示呢?我們會發現:耶穌不只是解決兩個人的問題,耶穌是走入她們「人生的斷點」。這兩人的人生都已經失去盼望,但耶穌沒有讓死亡和絕望做最後的決定。因為,時間沒有辦法決定耶穌,死亡也無權叫耶穌閃開。因此,當我們的人生面對關卡,甚至被打斷、似乎走投無路時,我們還能相信什麼?是繼續相信自己還能改寫命運的結局?或者要相信耶穌仍掌權、耶穌有權柄能夠改變一切?
馬可及路加都記載,當耶穌和血漏婦女談話時,有人來告訴會堂主管「你的女兒已經死了,所以不用勞煩老師。」人軟弱的眼光看不見耶穌應許的未來。當耶穌一到他家,看見喪事的進行,
說「退去吧!這女孩不是死了,而是睡著了。」這些人就嘲笑他。
對群眾而言,一切都結束了;現在能做的,就是辦喪事。但耶穌說,這個女孩不是死了,而是睡了。耶穌要中斷「死亡就是結局」的限制。耶穌將眾人趕出去,牽起女孩的手,她就活起來。
這段經文提醒我們。血漏的婦女和屍體都算為不潔淨,人若觸摸,也會被視為不潔淨。但耶穌不忌諱,因為他的權柄勝過汙穢和死亡。因此,在面對我們生命當中一些視為「已經死了」的東西,譬如說信仰已經冷淡了、關係破裂了、對於未來沒有任何期待…但是,耶穌帶來的福音,就是要進入這些最不可能的地方。在人看來是句點;但在耶穌眼中卻只是個逗號。
這段經文呈現三種被中斷的人生:被罪定型、被資格限制的、被絕望判死刑的人生。無論怎麼黑暗,耶穌都願意走進去。真正的恩典,不是照計畫而發生;恩典的運行,也不在完美秩序裡。
因此我們必須重新思考「恩典」。有時我們會將「恩典」限縮於信主的那個時刻。然而,如同提摩太凱勒牧師所說「上帝賜給我們恩典,並不是以一種空泛的、一次給足我們一輩子使用的方式,而是在每一天,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們當下所需的恩典賜給我們。」